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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致全县逾期贷款借款人的一封公开信

    信息发布者:海子滩镇和谐村
    2021-11-16 15:01:51   转载

     致全县逾期贷款借款人的一封公开信 全县逾期贷款借款人:金融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命脉,诚信是金融持续发展的基石,更是个人生存之本、立身之道。2010年起,县委、县政府为了帮助全县广大人民群众脱贫摘帽、增收致富,先后组织发放了妇女小额贷款、双联贷款、双业贷款、精准扶贫专项贷款等多项惠农贴息贷款,为培育壮大产业,增加群众收入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目前,部分借款人贷款已严重逾期。借款时您作出了按时还款的承诺,金融机构信任您,与您建立了借贷合同关系;县政府全力支持您,为您担保,并组织干部贴心服务,加班加点填表申请。也许贷款逾期有各种原因,请您真诚地向我们说明原因,我们将尽最大努力予以支持。同时,我们也真诚告诫各位逾期群众:“诚信走遍天下,失信寸步难行”,希望您尽快还款。结合正在开展的“加强金融普法,依法清收贷款,维护金融秩序,助力乡村振兴”行动,我们向您宣传依法履行还贷的义务。一、诚实守信是社会道德建设的重点内容,依法还贷是每个公民应尽的基本义务,借贷群众应当彻底打消侥幸心理,积极主动,清偿本息。二、借款人如若未能按期主动偿还贷款本息,贷款逾期不良记录将被报备至中国人民银行相关机构并纳入征信管理系统,影响继续借贷发展。三、借款人贷款逾期严重且偿还态度消极的,县政府相关机构将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政府正当权益,必要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将失信人纳入黑名单管理。届时,将影响子女上学、就业、当兵,出行不得乘坐高铁、飞机,不能入住高级酒店,不得新建、扩建或高档装修房屋,不能购买非经营车辆,将会给借贷人的生活带来诸多不便。四、对于借款人的失信行为,县政府相关部门将建立联合惩戒措施,并将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适时通过媒体、网络、报纸等方式向社会公告。失信人将成为人尽皆知的“老赖”,在社会上再难树立个人信誉。五、对恶意逃废债务的“赖债户”,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等相关部门将采取联合行动,按规定程序介入调查,重点打击,依法清收。县法院将依法判决、执行,到时会查封您的财产,会强制执行偿还债务,会依法拘留,严重的甚至还会追究刑事责任。这里,我们节选相关法律条款,向您再次郑重宣传,希望引起高度重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之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之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借债还钱、天经地义;有借有还、再借不难。请您守护好个人的信用,奉公守法,诚实守信,依法履行还贷义务,我们相信失信者必将寸步难行,守信者必定一路畅通,让我们共同努力,携手共建诚信古浪! 中共古浪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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