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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浪县构建立体式社会救助体系惠民生

    信息发布者:海子滩镇和谐村
    2017-06-03 16:28:23   转载

        近年来,古浪县认真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初步建立了以城乡低保为主,医疗救助、临时生活救助等为辅的救助工作体系,切实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一是结合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和“两查两保”专项行动,对全县农村低保保障对象和未纳入保障范围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进行全面核查,重新审核,做到符合保障条件的不漏一户,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全部清退,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切实推进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
      二是建立健全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相衔接的医疗费用结算机制,将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病种由26种扩大到50种,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分类施救措施。不断改进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宣传服务工作,规范县级定点医院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办法,努力提高医疗救助社会效益。对孤儿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实行全额救助,给予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城市低保一类对象每年500元的日常门诊救助,资助城市低保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村低保对象、五保供养对象、孤儿、优抚对象、残疾人、农村计生“两户”参合参保率达到100%。
      三是严格规范救助对象范围、申请受理、审核审批、救助标准及救助方式,突出救急、救难、拾遗补缺、托底保障的作用, 严格按照“个人申请、入户核实、乡镇审核审批并公示”的程序非定期、非定量地确定救助对象及救助金额,并通过申请对象“一折统”转账拨付到户。对困难程度较大,情况紧急,急需救助的对象,乡镇审核报县民政局,经入户核实审批后以现金形式救助,及时解决群众的燃眉之急,切实提高救助时效。
      四是逐年提高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供养标准,以跟踪检查社会救助资金发放情况为抓手,规范社会救助档案为依托,群众信访问题为导向,严肃执行责任追究制度为警示,切实加强对社会救助资金管理发放情况的监督检查,从今年1月起,民政惠民资金全部通过县财政“惠民资金直发系统”直接发放到户,提高了资金拨付的实效性,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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